鲁国之法
吕不韦〔先秦〕
鲁国之法:鲁人为臣妾于诸侯,有能赎之者,取金于府。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。孔子曰:“赐失之矣!夫圣人之举事,可以移风易俗,而教导可施于百姓,非独适己之行也。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,取其金则无损于行,不取其金,则不复赎人矣。”
子路拯溺者,其人拜之以牛。子路受之,孔子喜曰:“鲁人必多拯溺者矣。”
译文及注释
译文
鲁国有一条法律: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,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,可以到(鲁国的)国库中报销赎金。有一次,孔子的学生子贡(端木赐)在诸侯国赎了一个鲁国人,回到鲁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。孔子说:“赐(子贡的名)呀,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。圣人做的事,可用来改变民风世俗,教导可以传授给百姓,不仅仅是有利于自己的行为。从今以后,鲁国富贵的人少,但贫穷的人多,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。你收回国家的补偿金,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;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,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。”
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,那人感谢他,送了一头牛。子路收下了,
意义与启示
意义
孔子从小事便能看到教化的潜移默化的深远影响。他对事情看得透彻,分析出情形。孔子认为,子贡的做法,无疑是提高了道德的评定标准。如果大家赎回了鲁国奴隶,而又去报销赎金,那么就会被认为是不愿失财而变成不道德的了。这样会导致那些贫穷的国民们不再去赎回鲁国子民了。
启示
凡事要看到它背后的深远影响,不能只顾表面。
简析
这篇短文通过子贡和子路的故事,展示出孔子对于道德行为与社会影响的深刻见解。文中传达了一个重要的道德观念:在追求个人高尚品德的同时,也要考虑到行为的社会效果,以及它是否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。孔子的观点体现了道德与社会的紧密联系,以及个人行为对社会的重要性。
吕不韦
吕不韦(前292年—前235年),姜姓,吕氏,名不韦,卫国濮阳(今河南省安阳市滑县)人。战国末年著名商人、政治家、思想家,官至秦国丞相。吕不韦主持编纂《吕氏春秋》(又名《吕览》),有八览、六论、十二纪共20余万言,汇合了先秦各派学说,“兼儒墨,合名法”,故史称“杂家”。书成之日,悬于国门,声称能改动一字者赏千金。此为“一字千金”。后因嫪毐集团叛乱事受牵连,被免除相邦职务,出居河南封地。不久,秦王政复命让其举家迁蜀,吕不韦担心被诛杀,于是饮鸩自尽。 9篇诗文 57条名句
六亲五法
《管子》〔先秦〕
以家为乡,乡不可为也;以乡为国,国不可为也;以国为天下,天下不可为也。以家为家,以乡为乡,以国为国,以天下为天下。毋曰不同生,远者不听;毋曰不同乡,远者不行;毋曰不同国,远者不从。如地如天,何私何亲?如月如日,唯君之节!
御民之辔,在上之所贵;道民之门,在上之所先;召民之路,在上之所好恶。故君求之,则臣得之;君嗜之,则臣食之;君好之,则臣服之;君恶之,则臣匿之。毋蔽汝恶,毋异汝度,贤者将不汝助。言室满室,言堂满堂,是谓圣王。城郭沟渠,不足以固守;兵甲强力,不足以应敌;博地多财,不足以有众。惟有道者,能备患於未形也,故祸不萌。
天下不患无臣,患无君以使之;天下不患无财,患无人以分之。故知时者,可立以为长;无私者,可置以为政;审於时而察於用,而能备官者,可奉以为君也。缓者,后於事;吝於财者,失所亲;信小人者,失士。
次非斩蛟
《吕氏春秋》〔先秦〕
荆有次非者,得宝剑于干遂。还反涉江,至于中流,有两蛟夹绕其船。次非谓舟人曰:“子尝见两蛟绕船能活者乎?”船人曰:“未之见也。”次非攘臂祛衣,拔宝剑曰:“此江中之腐肉朽骨也。弃剑以全众,余奚爱焉?”于是赴江刺蛟,杀之而复上船。舟中之人皆得活。
津人操舟
庄周〔先秦〕
颜渊问仲尼曰:“吾尝济乎觞深之渊,津人操舟若神。吾问焉,曰:‘操舟可学邪?’曰:‘可。善游者数能,若乃夫没人,则未尝见舟而操之也。’吾问焉而不吾告,敢问何谓也?”
仲尼曰:“善游者数能,忘水也。若乃夫没人之未尝见而操之也,彼视渊若陵,视舟之覆犹其车却也。覆却万方陈乎前而不得入其舍,恶往而不暇?以瓦注者巧,以钩注者惮,以黄金注者殙。其巧一也,而有所矜,则重外也。凡外重者内拙。”